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智能仓储综合信息化系统工程(二次) 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专 项经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公平、公正、公开、诚信地参与投标,凡存在围标串标、虚假投标行为,一经查实将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2024-JKGETJ-G1004(CLF24HB01JG58A)
2.2工程名称:智能仓储综合信息化系统工程(二次)
2.3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2.4招标项目建设规模(最高限价):人民币2166988.84元(含税),工程招标控制价详见“附件九:最高投标限价明细”。
2.5施工内容包括:
1.货架安装工程
(1)货架工程:包含智能立体库(含所有主通道)、托盘、收纳箱、检修网、安全围网、智能库检修梯、人上平台、联合调试(硬件)。
2.智能仓储信息化系统工程
(2)穿梭车系统:四向穿梭车(配外形检测装置)、充电系统、定位行驶标签。
(3)输送系统:垂直升降机、动力输送机(一层)、动力输送机(二层及以上电机侧装)、动力输送机(提升机内)、固定式条码阅读器、叉车挡及落地导向、电动叉车、电控系统、电线电缆桥架供电系统。
(4)配套终端:手持PDA终端、扫码枪、标签及条码打印机、安灯系统。
(5)软件系统:仓储控制软件WCS、仓库管理软件WMS、软件接口、国产桌面操作系统、安灯系统,项目实施管理、联合调试(软件)。
3.智能建筑强弱电信息化系统工程
(6)信息系统配套设备:数据库服务器(配数据库、服务器操作系统)、服务器机柜、一体机控制台、服务器UPS、无线AP、网络交换机、交换机柜、路由器。
4.配套物资
(7)环控设备:温湿度变送器、新风净化一体机。
(8)消防设施:点型光电感烟探测器、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火灾声光警报器(含按钮)、4KG灭火器、200L推车式泡沫罐(含泡沫剂)。
(9)安防监控:网络摄像机(配摄像机支架)、视频监控模块、显示单元(配大屏支架)、POE交换机、监控存储硬盘、监控硬盘录像机、全彩定焦警戒一体机。
(10)集成实施:安装及系统集成、联合调试(软硬件)。
(11)环氧地坪改造、高层施工、脚手架搭拆。
2.6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75个日历天内完成。
2.7质量要求: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8保修要求:自竣工验收完毕之日起算,所有设施免费质保 1年。
2.9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以提供的营业执照等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3.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1年(2023年)审计报告,核验 2023年审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现金流量表的必须提供书面说明)、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必须提供书面说明)复印件。
3.4截至开标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 3年,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含港澳台)控股企业,或为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提供书面声明)。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承诺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
3.7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应无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截图,在Word版电子文件中地址链接应为可复制粘贴,供现场查询核对)。
3.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复印件,及相应能力佐证材料)。
3.9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的公司(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投标。
3.10投标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在有限期内的原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通信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可扫码或网址查询的证书),或者提供保 密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3.11投标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并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
3.12岗位人员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无在建工程及其他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机电工程)、或具有通信工程师 职称(中级及以上),同时具备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2)技术负责人具有电气工程、自动化或类似专业中级职称或以上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安全员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无在建工程;
(4)申请人应确保拟派驻的现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评标时需提供施工项目部全部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5)中标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换人。如有极特殊情况需要更换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且报甲方同意并支付违约金,更换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更换其他岗位人员违约金1万元/人(提供承诺书)。
【上述岗位人员的相关证件(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奖励证书等),投标文件中相关复印资料须清晰 、可辨认,证书上有查询二维码的须清晰可扫描查询,证书编号可网上查询的,须附网页查询截图、及清晰可辨认的网络地址链接(在Word版电子文件中地址链接应为可复制粘贴,可现场查询核对),凡是在评审中通过二维码无法扫描出结果的,或网页地址查询无果的,视为该证书证件无效】
3.13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3.14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投标人提供相关查询结果及网址链接地址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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