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三江新区河湾湿地公园等工程项目电缆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三江新区河湾湿地公园等工程项目 招标人为 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三江新区河湾湿地公园等工程项目经理部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自由资金及专项债券、筹资 ,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电缆物资材料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宜宾市三江新区河湾湿地公园、黄桷坪大道、光明路、河湾苑小区
2.2项目规模:三江新区河湾湿地公园等工程项目,其建设内容包括:河湾湿地公园建设工程、黄桷坪大道道路整治工程、光明路道路整治工程、河湾苑小区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四个单体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5.78亿元。
(1)河湾湿地公园建设工程
项目位于三江新区城市生活配套区,东邻快速路(飞云路),北邻主干道(白塔路)、南邻主干道(黄桷坪路),西邻河湾东路,含河湾湿地公园及周边区域,面积约30公顷。周边多为居住用地,人气聚集。
(2)黄桷坪大道道路整治工程
黄桷坪大道、新楼路位于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连接了宜宾市重要的城市公共建筑一宜宾国际会议中心和宜宾市博物院。黄桷坪路和新楼路总长 3.87km,设计面积25.89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人行道、路灯、边坡景观、公园及小区等方面的全面整改。
(3)光明路道路整治工程
光明路位于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起于长江北路,平交化工路、黄桷坪大道,终点位于河湾水库东南侧,全长约1公里,建设内容主要为对道路进行整治、道路拓宽、更换行道树、更换路灯等。
(4)河湾苑小区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河湾苑小区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位于黄桷坪大道与光明路交叉口北侧,设计整治面积约7000平方米。
2.3招标内容:本次招标材料名称、数量、交货期等(详见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纳税人类型为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投标人须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网址http://ec.ccccltd.cn/PMS/) 推荐单位请选择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分公司-河湾项目;如已注册且推荐单位为其他公司,请选择增加合作单位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分公司-河湾项目,并获批准取得合格供方资格。
3.2 投标人(生产商或代理商)近 2 年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应提供2022年和2023年财务会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3 体系认证要求:企业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4 生产厂家生产能力需达到年产50万米以上,可供应项目所需规格型号电缆,具有与产能配套的输送能力及后续服务、生产工艺、装备(拥有三层共挤设备,并配备进口的在线侧偏装置)须符合国家电缆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拥有电缆相关发明专利至少3项,并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3.5投标单位必须填写电线电缆成本分析表(所有规格)。
3.6投标人(生产商或代理商)应属于中国交建二级子公司及以上层级供应商网络内,近3年内至少有5个公司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供货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7 投标产品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具有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并在有效期内的招标物资型式试验报告。
3.8贸易商参与投标的,须具有满足生产资质条件的生具产商出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且生产商不可以与其所授权的贸易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3.9 履约服务要求:近三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0 符合《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细则》中公司供应商的准入标准。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1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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