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叙州区赵场街道普和东侧城中村改造项目(基础设施部分)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宜宾市叙州区赵场街道普和东侧城中村改造项目(基础设施部分)(项目编码:川投资备【2409-511504-04-01-454848】FGQB-0770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钰诚城市经营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钰诚城市经营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项目编码:川投资备【2409-511504-04-01-454848】FGQB-0770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名称:宜宾市叙州区赵场街道普和东侧城中村改造项目(基础设施部分)。 2.2建设地点:宜宾市赵场街道。 2.3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为 32014.97㎡(48.02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土石方工程及基础设施建设。(具体数据以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为准)。 2.4计划工期:180个日历天。 若因征地拆迁、杆管线搬迁、环保管控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招标人可对工期进行适当延长,具体完工时间以招标人、中标人共同协商确定的工期为准。因征地拆迁、杆管线搬迁、环保管控等原因造成的机械台班闲置及人员窝工情况,招标人不进行费用补偿,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 2.5招标范围: 2.5.1招标范围为土石方工程开挖、外运、场地内障碍物(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内建筑物、构筑物、各种基础、道路、乔木、灌木、地表各种植被、废弃市政管线等)清除,场内保留乔木移栽及场内高压线保护;沿红线搭设不低于4米高围挡(含喷淋和警示灯等);配合对现有电线电缆、燃气、排水等杆管线进行迁改;进出场道路硬化、洗车池、沉砂池、施工大门等安全文明施工内容。并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用水、用电及招标人安排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内容。 2.5.2投标人需协调当地村民及相邻单位关系,维持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确保在项目场平土石方施工的整个过程中免受当地村民及相邻单位的侵扰。在场平土石方开挖外运施工的过程中,全面协调解决周边村民、交警、城管等关系,减少或杜绝外围关系对前期工作推进的影响; 2.5.3配合现场后续进场地勘及施工等单位工作; 2.5.4负责场平土石方工程施工期间场地和周边道路的维护和清扫费用。 2.5.5现场必须满足政府相关部门、招标人对扬尘治理的要求,并且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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