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农业加工产业园项目因施工需要,拟询价(询价编号:ZT1103-XJ-2025-277)电线电缆材料,由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中心第三分中心组织询价,公告具体事宜要求如下:
一、询价时间:自2025年7月5日12:00至2025年7月8日17:00。
二、开启报价时间:项目将于2025年7月9日上午10:00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https://www.crccep.cn/)开启各单位报价。
三、拟采购物资相关要求
1.物资需求一览表
包件号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到货地点 | 备注 |
DL-01 | 1 | 电线电缆 | YJV22 0.6/1KV 4*25 | 米 | 210 | 新疆克州乌恰县友谊路 | |
2 | 电线电缆 | YJV22 0.6/1KV 4*150 | 米 | 1075 | 新疆克州乌恰县友谊路 | ||
3 | 电线电缆 | YJV22 0.6/1KV 4*16 | 米 | 197 | 新疆克州乌恰县友谊路 | ||
4 | 电线电缆 | YJV22 0.6/1KV 4*70 | 米 | 345 | 新疆克州乌恰县友谊路 | ||
5 | 电线电缆 | YJV22 0.6/1KV 4*185 | 米 | 345 | 新疆克州乌恰县友谊路 | ||
6 | 电线电缆 | WDZC-YJY 0.6/1KV 4+120+1*70 | 米 | 316 | 新疆克州乌恰县友谊路 | ||
7 | 电线电缆 | ZR-YJV22 0.6/1KV 4*70 | 米 | 2130 | 新疆克州乌恰县友谊路 | ||
合计 | 4618 |
2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均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3、交付要求:
(1)交货时间:根据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分批分次运抵交付。供货方需在采购方下达计划后2天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2)交货地点:项目工地指定地点。
(3)运输及卸车方式:乙方汽运至甲方工地,甲方负责卸车。
(4)验收方式:现场按规格点数、定尺验收。
(5)单价约定:货币单位:人民币,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税费等。报价执行固定单价,合同履行期限内不予调整。
4、其他要求:
(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税率、税额、到站价,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分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4)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5)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6)清单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数量到货结算数量为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询价采购的物资,并具备合法资格,具有一定的询价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需提前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https://www.crccep.cn/homeIndex)上进行注册,参与线上投标。
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投标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提供相应的质量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履约信用和银行资信。
五、报价人需提供的资料
1 报价函(附件一)
2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3 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加盖鲜章)
4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
5 合格证及检验检测报告(加盖鲜章)
6 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
注:以上文件需提供电子版PDF文件(按序整理在一个PDF文件内,文件逐页签字并盖骑缝章)上传至铁建云采。电子版PDF文件须在报价截至时间前完成所有文件上传,报价截至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响应本次询价。报价开启后3日内附件原件邮寄给采购人。
六、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供应方按照合同约定,与采购方办理质量验收、数量确认、金额核定等手续,并于每月20日对账结算,结算起止日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以此类推。每月对账完成后,经双方确认无误,签署《物资对账单》,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2付款期限:3个月付款至结算总金额50%,6个月付款至结算总金额90%,12个月内付款结算总金额至95%,余下5%为质保金,竣工2年后支付质保金,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建信融通-E信通、地铁快信、中企云链-云信、舜通e信)支付等方式,以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有贴息的方式时,在此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贴息及融资费用。
七、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法(即满足询价公告要求),评审将由低到高依次评审,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出具的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人。
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九、报价有效期:90日。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农业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经理部
2.地址:新疆克州乌恰县友谊路中铁十一局项目部
3.联系人:潘长贵 电话:18209617791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喀什乌恰口岸园区项目
电线电缆材料(二次)询价采购
询价编号:(ZT1103-XJ-2025-277)
报 价 文 件
报价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1.报价函..............................................................1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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