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农谷清洁能源集中供暖二期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原农谷清洁能源集中供暖二期建设项目施工(项目名称)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乡市平创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中原农谷清洁能源集中供暖二期建设项目施工
(二)项目编号:新交GCZB-2025-0164
(三)建设规模:中原农谷清洁能源集中供暖二期建设项目(2号能源港、5号能源港),总投资约2.85亿元。其中,2号能源港项目总投资约1.62亿元,覆盖建筑面积157.02万㎡,实现集中供热面积111.55万㎡;5号能源港项目总投资约1.23亿元,覆盖建筑面积119.25万㎡,实现集中供热面积88.48万㎡。
(四)招标范围:2号能源港、5号能源港中深层井2眼、V型井7组、岩土储能井285眼、空气源70台、设备站房、主机、智慧供热系统、自控设备、配套供配电、电线电缆、桥架及线管;板式换热器、水泵、管道管件、除锈防腐、阀门、支吊架、保温、检验检测等供热系统及其附属设备设施涉及的所有内容材料采购和安装及相关设备的调试、工程施工等,场内前期遗留垃圾清理及外运、一次网二次网、涉及到的道路破除及恢复,绿化迁移及恢复。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五)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六)建设地点: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境内。
(七)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八)工期要求:2号能源港500日历天、5号能源港500日历天。
(九)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且项目经理必须注册于本单位,出具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缴纳社保凭证。
(三)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其中任意一年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果投标人为新成立公司无审计报告的,须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
(四)信誉要求: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网站查询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5年10月11日08:30时至2025年10月16日18:00时,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CA锁或标证通扫码登录交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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