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大坪互通立交位于东莞市塘厦镇大坪社区,设计起点里程DK0+300~D2+300,现状采用A型单喇叭与蛟坪大道、林坪路相接。为 4 入 7 出。改造后为 6 入 8 出,改造后大坪互通共设计17条匝道,主线侧采用T形方案,并对原平交口进行立体化改造。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新建桥梁7座。 二、工期标准 具体工期与业主要求工期一致。 三、进度指标 以三一重工旋挖钻机为标准,选用3台功率≥415KN.m(必须配置1台功率≥485KN.m钻机)钻机,按照三台一组配置资源,必须确保2根/天的进度指标。 四、其他标准 桩基质量标准必须达到100%一类桩。必须配备不少于三人专职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确保不受检查影响。 五、资质要求 1.为履行本工程合同履行的目的,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备施工劳务及以上资质要求。 2.投标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红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书),投标人必须确保以上证件的真实有效性,若因中标单位的有关证件等资料存在造假或达不到要求,招标人将取消中标人的资格。 六、业绩要求 要求提供近5年内有类似分包工程的业绩。 七、材料供应 本合同中钢筋、混凝土、声测管、钢绞线、锚具、波纹管、压浆料、梯笼、定型钢模板(桩顶系梁、柱间系梁、圆墩柱、桥墩盖梁)主要材料由招标方提供(详见劳务分包工程量清单附件2),其他材料均由投标方自购,且需从招标方业主要求的品牌库中选取。 八、机械设备供应 1.本合同中设备除罐车、钢筋加工场部分设备外其余均由投标方提供(详见劳务分包工程量清单附件3、4);桩基成孔设备为暂定,具体情况按现场地质实际情况并满足招标方要求配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充分考虑在报价内。 2.投标方机械进场后、使用前,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安全性能符合要求的进场机械进行现值评估,评估结果由双方签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投标方进场的机械必须服从招标方的统一管理。 3.投标方中途退场或者完工退场时,投标方进场的所有机具设备必须无条件退场,不得遗留招标方工地,阻碍招标方施工,投标方怠于撤离,导致机具设备损坏遗失的后果,或由此给招标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均由投标方承担。 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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