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金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暨乡村振兴综合建设项目-古城乡旧寺墩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酒泉金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暨乡村振兴综合建设项目-古城乡旧寺墩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酒泉国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塔县金宸建交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酒泉金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暨乡村振兴综合建设项目-古城乡旧寺墩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人行道铺设200*200*6水泥砖:9650平方米,砌筑水泥混凝土道牙:6550米,安装给水管网2284米,安装排水管网2800米,安装绿化管网1720米,安装电线电缆1729米,完成小区基础提垫及部分绿化种植。
2、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的施工。
3、工程预算总价(招标控制价)
¥4049820.86元,大写:人民币肆佰零肆万玖仟捌佰贰拾元捌角陆分。
4、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109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12月17日
计划竣工时间:2028年12月15日
5、质量标准:合格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只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职。项目实施阶段直至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前以上人员因特殊原因确需变动的,须经招标人批准后方可替换。
4.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本项目班子成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提供2025年任意一期企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凭证,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必须提供退休证书;
5.投标人须为依法缴纳税收的企业:提供2025年任意一期企业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的免税证明文件);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本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投标人近一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需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承诺书模板可在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rsj.jiuquan.gov.cn/)下载专区下载。各投标企业自行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将原件的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同时,被列入限制参与招投标企业名单中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8.投标人无涉黑涉恶及违法犯罪记录情况说明;
9.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内应装入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或信用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人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需要提供纸质版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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