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丰公司
废灰渣产品竞价销售公告
JKYSD-HZJJXS-2024-002
晋控英世达供应链管理(宁波)有限公司拟在晋控装备煤化工交易平台对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废灰渣产品进行网上公开竞价销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
一、基本情况
1.委托单位
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晋丰公司)
2.企业简介
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山西省高平市坪曲路86号(原村乡),是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简称晋丰公司),属于国家大型一类企业。晋丰公司于2003年8月8日成立,注册资本7.77亿元人民币。公司下设1家子公司和3家分公司,分别为山西喜丰航化工有限公司(子公司)、晋城供销分公司、喜丰源检修安装分公司、专用配方肥分公司。
主要经营:尿素、甲醇、液氨、复混肥料、掺混肥料、硫磺生产及销售;化肥制造、销售;三聚氰胺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剧毒品)、机电设备及配件、建材、装饰材料(不含油漆)、钢材、管道、阀门、保温材料、耐火材料、电线电缆销售;压力容器充装;道路货物运输;建筑施工;机电设备安装;管道安装、维修;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机械零部件加工与销售;机械设备、管道清洗;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化工设备检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等。
二、资格要求
1.资质审核
因炉渣涉及环保固危废处置,资质审查由晋丰公司组织公司内部专业部门审查资质,资质审核后提供加盖公章合格采购商名单提供至晋控英世达供应链管理(宁波)有限公司。
报名单位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必须在晋能装备化工交易平台进行注册,为晋控装备化工交易平台用户。
(2)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涵盖相应的经营范围。
(3)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实体企业如砖厂、商汞站、水泥厂等。)
(4)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相应资质及公章、财务、合同、法人印章模板。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
(2)凡两家或以上公司为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竞价让售项目相同标段的竞价让售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3) 在以往类似灰渣承包合同执行中,曾违反合同履行的单位及个人(个人原公司曾违约,换其他单位也不得投标)。
3.平台注册
晋控英世达供应链管理(宁波)有限公司指导通过资质审查的合格采购商在晋控装备煤化工交易平台实名注册。
三、交易平台
晋控装备煤化工交易平台
(http://www.jy.jkzbzz.com/hui-pro)
四、交易商品基本信息
晋丰公司产生的废灰渣销售产量约在6000吨/月,实际数量以生产实际产出灰渣量为准。
五、时间安排及竞价规则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本场次常规竞价交易时间截止前。
报名方式:有意参与竞价销售交易的企业通过登录电商平台(http://www.jy.jkzbzz.com/hui-pro),查看本公告报名。
2.资质审查时间
2024年2月 21日 至2024年2月23日
3.竞价销售交易时间
2024年2月 26 日10:20开始
4.竞价详情:
标段一(炉灰):4000吨
标段二(中渣):4000吨
5. 竞价销售规则
(1)本场次标段均为汽车自提价,竞拍起步价为炉灰16元/吨,中渣15元/吨,最小竞买加价幅度为0.5元/吨。在竞价有效时间内,率先到达最高限价者为实际中标人(以上价格均为现汇价格)。
(2)竞价交易采用公开增价竞价交易方式:标段开始时间根据场次要求执行,常规交易时间为4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40分后系统自动按照最高报价生成交易结果。所有标段的交易在规定时间内的最后一分钟任一标段若有新价格出价成功的,系统则整个场次自动顺延2分钟,以此类推,直至形成最终有效价格。
(3)交易结果一经产生,中标单位需与晋丰公司完成合同签订及货款支付事宜。
(4)本次竞拍分标段全量竞拍(一个标段一人中标),中标量为此次竞拍所发布的“竞拍总量”(如此标段发布总量为20000吨,则中标量只能为20000吨),仅一人中标。
(5)竞价期间,报名单位数量少于3家,则不能出价。
六、竞价销售内容、交货期
1.竞价销售内容
本项目为晋丰公司中渣和炉灰销售、零米处置项目。本项目所处置的灰渣包含三种物料,总称为灰渣,包含锅炉产生的炉灰、造气产生的中渣、锅炉产生的炉渣,其中以造气中渣和锅炉炉灰竞价销售,中标单位必须无偿处置零米。另装卸、运输、现场管理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1 | 中渣 | 热值:1300大卡/Kg |
2 | 炉灰 | 热值:1400大卡/Kg |
3 | 零米 | 热值: 0 大卡/Kg |
注:产品热值、成分、色泽不固定,以实际产出为准;合同实际执行数量以晋丰公司磅单为准,结算以晋丰中渣炉灰磅单为准,零米磅单计入处置量台账;处置结算有效期为收到“竞拍结果通知单”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
2.主要工作内容
(1)晋丰公司向中标人出售中渣,中标人负责中渣以及零米的外运工作。
(2)晋丰公司向中标人出售炉灰,中标人负责炉灰的外运工作。
(3)如出现装车等作弊事项,将按晋丰公司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4)物资所在地点:晋城市高平市原村乡86号晋丰公司厂区内。
(5)工期要求:销售处置合同签订后,中标方应及时拉运,不能影响工艺生产。
(6)计量方式:以晋丰公司磅单为准。
七、相关事项
1.实行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制度
(1)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会员通过线上/线下支付方式在参与交易中冻结相应的资金作为交易保证金。
(2)为确保交易顺利开展,参与竞价交易的会员单位需通过网银、电汇缴纳5000元投标保证金;未中标者书面提出退回保证金申请后90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3)参与竞价销售交易的会员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晋丰公司一次性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逾期未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的企业将无法参与竞价销售交易。
(4)严格按照本次《废灰渣产品线上竞价销售公告》规定时间完成履约,不得超过规定期限。
(5)因自然灾害、政府行政行为、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影响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交易无法进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全额退还交易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6)当竞价销售结束时,交易平台按照竞价场次发布时所选的竞价销售规则进行自动成交。交易平台将发布竞价交易结果公告,并由晋丰公司电话通知成交企业。
(7)竞价销售交易成功后,竞买成功企业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以保障交易合同的正常履行,发运量按成交价格结算。如果企业拒绝签订或执行交易合同,将扣除违约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赔偿履约方。
2.提货地点、方式及期限
为公路自提,提货地点为:晋丰公司。
提货期限:所有标段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提货。
3.货款结算方式
中标后,买受人需按现汇方式预付货款到出卖人指定账户,交易完成后,出卖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结算数量以吨为计量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结算价格以交易平台中标价格结算,结算金额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每月21日晋丰公司以上月21日-本月20日为一周期,按晋丰公司炉渣榜单进行结算。
每月23日预付次月提货款,逾期未交清款项,视为违约,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4.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质量和数量以出卖人化验和计量为结算依据。如出现质量、计量异议,由买受人在汽车未驶出提货地点之前提出,双方协商解决,汽车驶出提货地点之前未提出的,视为买受人无异议。
(1)具体执行过程中的相关事项,在签订灰渣交易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2)如因黑客攻击、系统故障、服务器故障等原因,导致竞价中断或无法正常进行的,则该场次的竞价程序无效,且本交易平台有权对该场次竞价全权进行处理,任何交易商均无权干涉。
参与竞价用户视为同意以上所有内容及条款。
5.竞价注意事项
(1)投标方应在投标前到招标方实地勘察灰渣的产量及质量。
(2)投标方需注意虽销售中渣和炉灰,但零米为打包销售,不可拆分,另零米为无偿清运,请投标方充分考虑自身经营处置能力。
(3)招标方将设定参考价作为此次投标的起拍价(10元/吨),此次竞价销售是对每吨中渣炉灰进行报价(单位为:元/吨);以超过标底价的最高总价为中标价;中标后以每吨中渣炉灰的价格同中标方签订合同。
(4)投标方必须按要求报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方若违反投标纪律,干扰招标工作正常进行,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中标方未按要求办理合同签订手续,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中标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的,视为中标方中断合同,其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断合同期间,招标方有权选择第三方进行灰渣处理,所产生的经济损失有中标方承担,并扣除中标方合同保证金。
(8)中标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未按合同约定,违反招标方现场管理,私自堆放,影响环保达标的,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其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9)每月23日预付次月提货款,逾期未交清款项,视为违约,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10)合同签订期限之日起(合同履行期间),承包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影响公司生产,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6.中标客户要求
(1)中标方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生产责任部门管理。
(2)中标方需遵守招标方现场安全、环保等一切相关规定,听从招标方人员指挥。中标方因运输、存放不当而造成环保等问题,全部责任和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3)中标方必须有符合环保要求的运输车辆、处置途径,并在灰渣处置承包期间,严格按环保要求进行运输和处置,不得无组织进行储存、倾倒或造成外界其他环境污染,若因中标方不能有效进行处理,造成环境污染,责任由中标方负责。
(4)中标方负责组织车辆及时运输招标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灰渣并承担装车、运输、保险等一切费用,中标方在装车期间,由于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由中标方照价赔偿并支付修理费。
(5)招标方生产期间,中标方必须保证每天清空晋丰公司渣场、灰库、零米库内灰渣,若由于中标方清理不及时或其他原因造成渣场、灰库、零米库库存溢库,由中标方负责。
(6)招标方不提供存放场地。中标方未能及时运走灰渣而迫使招标方自行组织运输、存放或对招标方生产造成影响,中标方承担与其相关的全部责任和费用。不得造成渣场、灰库、零米库溢流,造成渣场、灰库、零米库溢流一次处罚1000元,招标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7)中标方工作人员进入公司必须接受招标方相关安全培训,必须按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帽,规范着装,禁止穿短袖、背心、短裤、拖鞋进入工作区域,不准携带烟火,不准吸烟,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要求。如因安全环保相关问题造成罚款或不按招标方规定造成人身伤亡等事件,中标方承担所有责任及罚款与赔偿。
(8)招标方厂区严禁烟火,如中标方人员被发现携带烟火,罚款1000元,另按照香烟携带数(100元/支)罚款。如中标方人员在招标方厂区内抽烟,罚款20000元并更换人员,如中标方人员在招标方装置区域抽烟,招标方有权扣除5000元合同保证金且不退还中标方货款并解除合同。若因中标方人员造成事故,中标方负事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9)按照招标方厂区的谁主管、谁负责要求,中标方负责区域若发现有烟头,按照烟头的个数(1000元/个)进行罚款。因违反招标方规定造成的一切罚款,中标方需按时缴纳,否则从保证金中双倍扣除。
(10)没有晋丰公司相关人员许可中标方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生产区域,不得擅自动用和拿取公司物品。运输车辆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经允许不得进入规定行驶路线以外的区域。
(11)灰渣必须经过合法合规的处置,严禁在厂区内外露天存放,严禁随意倾倒,一经发现除了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以外,招标方有权扣除全部的合同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12)中标方承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对灰渣进行合法的处置及综合利用,否则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中标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灰渣禁止出山西省,若销售范围超出省外,中标方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到环境保护局进行备案。
(13)中标方禁止将灰渣销售给没有环保资质的企业。否则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中标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14) 中标方不得以商业机密为由拒绝提供其灰渣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情况。招标方应保守中标方的商业机密,严禁外泄。
污染防治要求
中标方运输、利用、处置灰渣,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约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建立健全灰渣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灰渣管理台账,如实记录灰渣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灰渣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灰渣污染环境的措施。自建或者租赁的灰渣的设施、场所,应当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反馈给天源公司,否则天源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八、联系方式
竞拍平台技术联系人:
姜凯13935631530 王浩 13835686293
座机:0356-3668230
晋丰公司业务联系人:
张志鹏 17803560917
监督人:英世达公司纪检监督
电 话:13753698866
监督人:晋丰公司纪检监督
电 话:0356-3609166
九、保证金接收账户
账户名称: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高平市支行
账户号码:14001657308050010383
注:在晋丰公司账户上尚有足额余款,或参与之前招标时缴纳过相应的投标保证金,且尚未退还者,可不必缴纳此次投标保证金。
十、其他
本公告解释权归晋丰公司。
1.本竞价公告在晋控装备化工交易平台
2.此公告物料内容只包含此标段内容。
晋控英世达供应链管理(宁波)有限公司
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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