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供电段电力电缆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洛阳供电段 电力电缆 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LYGDD-202401-02 )评审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经评审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以下中标候选人,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标段号: 01 (物资名称:电力电缆)
第一名:通利达线缆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交货期:符合招松文件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名:特盛电缆有限公司,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交货期:符合招松文件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名:沈阳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交货期:符合招松文件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标段号: 01 (物资名称:电力电缆)
第一名:通利达线缆集团有限公司,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名: 特盛电缆有限公司,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名:沈阳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无效投标及废标情况
无
三、公示期
1. 公示期: 2024 年 2 月 27 日至 2024 年 3 月 1 日 12 : 00 前。
2.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截止时间前向洛阳供电段集中采购办公室递交书面异议函件。若无异议,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违反以上规定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质疑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联系方式
异议受理: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供电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春都路 186 号
邮 编: 471000
联 系 人:黄 工
电 话: 0379-62561383
电子邮箱 : lygddclk@aliyun.com
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供电段集中采购办公室
2024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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