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 4201192312070001 | 报建名称: | 居住商业项目(筑梦社区) | 招标登记编号: | 202402291608281026 | 招标项目名称: | 居住商业项目(筑梦社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城建未来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詹嵩 | 招标代理机构: | 武汉鸿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人联系人: | 汪琳 | 招标联系电话: | 15997487837 |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 姚辰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13397123308 | 是否电子标: | 电子标 | 工程地点: | 长山侧路以东、科技二路以南、未来一路以西 | 招标类别: | 工程总承包招标 | 招标内容: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内容说明: | (1)设计范围:本项目的规划建筑方案、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消防、电气、精装修等专业)、景观方案设计、景观施工图设计、装配式设计、人防设计、海绵城市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样板间精装设计、公区精装设计、户内精装设计、幕墙设计、BIM 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弱电智能化设计、光纤入户设计、泛光照明设计、钢结构设计、管网综合设计、标识标牌设计、车库交通规划设计、商业包装设计、燃气设计等,以及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专业工程二次深化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门窗深化设计、栏杆深化设计、抗震支架设计等),通过图审审查,同时包括协助发包人获得有关部门的审批通过,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通知书及后续全过程技术服务(含补充设计和变更设计)。 (2)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地基与基础、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桩基工程、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人防、精装修、外立面、幕墙、钢结构、公区及项目配套及幼儿园装修、迎宾楼及样板间精装修(含拆改)、智能化、光纤入户、抗震支架、泛光照明、地下室停车设施及地坪及交通标志划线、室外消火栓等涉及所有主体工程、专项工程和附属工程。同时包括协助发包人水、电、气等的报装报建及相关措施施工、临时样板间拆除、看房通道搭设与拆除,及满足所有建设功能需求的全部工作的施工(含设备采购及安装)、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处理等。 (3)采购范围:除发包人集中采购外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钢材、加砌块、预拌砂浆、镀锌钢管、配电箱及主要元器件、水泵、消火栓、塑料管件、离心铸铁管、钢塑给水管、阀门、电线电缆、JDG线管、SC线管、桥架、火灾报警系统、消防广播主机及喇叭、气体灭火设备、喷淋头、手提灭火器、风机、风口、风阀、应急系统等。 (4)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范围,承包人须负责按照经审查的地质勘察、发包人相关要求以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完成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满足发包人交付使用需求。承包人对上述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造价等方面负全责。 (5)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进展需要调整以上工程范围,除因承包范围变化引起的工程价款变化外,承包人不得因此索赔其它任何费用,承包人应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发包人此项要求引起的风险,产生的风险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50244.692 | 立项批准文号: | 2312-420118-04-05-176765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68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质量要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至少三栋住宅楼栋取得市级优质工程称号,且其中一栋单体获得黄鹤杯。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4-02-29 19:30 ~ 2024-03-22 10:00 | 投资总额(万元): | 163000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2024-02-29 19:30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下载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 评标办法: | 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 | 公告状态: | 正常 | 其他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及相关证书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2、企业业绩要求:近五年承接过1项工程总投资额为4亿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设工程设计业绩,或近五年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为4亿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任一单位提供都予认可)。 3、人员要求:①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合同投资额不低于4亿元或建筑面积不小于14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或设计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设计业绩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施工、工程总承包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等证明材料)。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须提供无在建且中标后仅承担本项目的承诺书)。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符合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的可同时兼任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②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③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4、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各成员方均需提供)近三年(2020 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所有年度财务报告)。5、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被有关部门依法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在最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上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罪,提供承诺书等相关声明即可,无需提供裁判文书网截图等其他证明材料);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提供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上述情况均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需提供)。6、人员社保要求: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须是各相应企业的正式员工,并提供社保局开具的近三个月(2023年11月-2024年1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局网站打印件(带电子章)也予以认可。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备注: | 1、本次开标活动采用不见面远程递交、解密方式进行,有关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解密等操作可咨询027-65770441、027-65770900、4006111959,联系人:高工。 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开标会操作规程详见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下载中心附件。 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当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whzbtb.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注册及帐号管理)。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你单位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所申请项目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自行招标(公开招标)—招标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4、4、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鄂建文〔2015〕83号)的规定,省内外建筑企业在各市州区域流动,统一实行一体化平台登记管理。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jg.hbcic.net.cn/web/)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5、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提交所有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若招投标期间招标人发现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招标人将报主管单位依法取消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投标人在法定期限外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疑问或者异议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均视为合格的投标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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